疫情期间,国家颁布了一系列税收优惠政策,这些政策与企业的现金流以及运营成本直接相关联。特别是针对疫情防控重点企业的增值税、消费税减免,还有退税流程,税务总局于2020年初发布了许多公告,明确了具体的操作办法。
免税申报流程简化
2020年第4号公告显示,纳税人于疫情防控相关免税优惠享受期间,能够自主开展免税申报,不必再前往税务局办理备案手续。如此极大地简化了流程,企业仅需于申报之际正确填好相关表格就行。
然而,简化流程并不意味着不存在要求,企业务必把用以证明业务符合条件的材料,像是捐赠凭证、物资运输合同之类的,妥善予以保存,从而为税务机关事后核查做好准备,要是材料有所缺失或者不符合规定,依旧有可能面临补税以及处罚。
重点物资生产企业留抵退税
被列入由国家发改委所确定的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生产企业名单之中的公司,能够去申请增量留抵退税。特定的操作情形是在完成了所属期纳税申报往后,便可以朝着主管税务机关递交退税申请。
比如说,有一家公司要在2020年2月去申请退税,那它得先完成1月份所属期的增值税纳税申报。之后呢,按照2020年第8号公告的规定,计算出增量留抵税额,接着向税务机关提出申请,以此来尽早获得资金退还。
免税业务的开票问题
企业出现符合免税政策规定的销售行为,像是捐赠行为或者运输重点保障物资这种情况,按照规定是不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然而企业能够依据实际需求,向受票方开具标明免税内容的普通发票。
倘若已经开具了专用发票,那就得先冲红之后才能够享受免税,在实际进行操作时,兴许会遭遇受票方配合方面的问题,进而致使红字发票难以按时开具这种情况,在这个时候,企业能够先开展免税申报,红字发票是允许往后延迟处理的。
已开专票的红票处理时限
对已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对应业务而言,要是因疫情缘故没办法及时开具红字发票,那么能够先适用免征增值税的政策。然而,红字发票得在免税政策执行到期后的一个月之内完成开具。
比如说,有一项免税的相关政策持续实行运行到二零二零年十二月的月底,那么相对应的红字发票的最终开具的时间是不能够晚于二零二一年一月的月底的。这给予了企业一定的缓冲的期限,不过是必须要严格地进行遵守最终的时限的。
申报表填报与税款处理
在办理免税申报这件事上,身为一般纳税人的个体,要把免税销售额填于《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主表的第8栏“免税销售额”那儿。与此同时,在附表一关于第19栏“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的免税项目对应栏次当中进行填列操作。
要是企业先前依照征税项目申报好了并缴纳了税款,往后能够选择进行更正申报,或者在接下来的期间予以调整。已缴纳的应当予以免征的税款,能够向税务机关申请退还,或者去抵减往后期间应该缴纳的税款。
出口退税便利化措施
在那疫情防控时间段之内,从事出口业务的企业能够凭借电子税务局或者“单一窗口”平台,以在线方式去办理出口退(免)税备案事宜,整个过程完全不需要报送纸质的相关资料。当备案审核被判定通过之后,企业便能够在同一个平台去提交电子数据,进而开展正式的退(免)税申报。
在受疫情影响致使无法按照规定期限进行收汇或者做申报的状况下,政策方面也给出了宽限措施。企业能够在收齐凭证或者已经完成收汇之后,再朝着主管税务机关去申报办理退(免)税事宜,如此便避免了因为客观存在的困难而造成的损失。
在2020年那次疫情期间,您有没有去申请过这些税收方面的优惠呢?在办理的整个过程当中,您碰到过什么样实际存在的困难或者便利的地方呀?欢迎您能在评论的区域分享一下自身所经历的事情,要是您感觉这篇文章是有帮助作用的,那就请点赞并且分享给更多有需求的朋友们。


